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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June, 2010

改变人类历史的建筑师—Le Corbus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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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人类历史的建筑师—Le Corbusier (概念城市/公共房屋篇) 大家又有没有想过世界第一代的现代的城市是从那里来呢 ? 人类从何时由小屋转而居住在多层的公共房屋呢 ? 世界第一代的现代城市的概念是来自 法国建筑大师 —Le Corbusier ,他在1922年提出了惊人的构想 — 现代城市 (Contemporary city): 1) 这城市可容纳 300万人口。 2) 这个市区将会由汽车道路来连接各部份。 3) 城市中所有的建筑都采用工业化的生产,房屋采用相同的模式来兴建(reputation module) ,务求大量减少设计和施工时间和成本。 4) 采用高层高密度建筑,放弃低密度的欧陆小屋模式,务求减少楼与楼之间的距离。 5) 大幅降低市中心的密度 6) 楼与楼之间大幅增加绿化和公共空间的用地 7) 自我提供足够的就业和康设施的独立城市 在 2009年的今天听来好像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 1922年巴黎的人口大约只有 600万,但当时巴黎全城汽车大约只有 1000部,所以设计一个可以容纳半个巴黎的人口,而以汽车为主要交通公具的城市简直是天荒夜谈。 1922年,当时的法国人完全是 Le Corbusier 是一个疯子,根本不明白自己在说什么,而他的建议自然被否决而且批评得体完无肤。但是在 20多年后,特别是二次大战之后,人口出现急增的情况,即所谓「战后婴儿」,当时世界各国都急需要提供足够房屋来解决人口,而且由于 Ford 的出现,他令汽车的制作成本大幅降至一般人都可以负担的水平,汽车数量因此而急增。 最重要的是,由于人口不断增多,如果以欧陆小屋的模式发展,都市需要不断横向性地发展,人类需要更多的时间由自己的家到达他们的目的地,而且因为汽车大幅增加的关系,现有的道路变得超出负荷。 所以,欧洲的很多城市都借用 Le Corbusier 在 1922年设计的现代都市来规划自己的城市,特别是利用高密度的多层建筑来减少房屋的占地面积,这样可以令更多的绿化空间和运动场得以兴建。 他的建议令世界出现了卫星城市,务求人类可以在一个独立的小区之内工作、学习和生活,不用再每天往返市中心工作。 Le Corbusier 虽然未必在欧洲大陆上十分受欢迎,但在亚洲就完全成功,特别是在香

移交锁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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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屋者一般认为在购买房屋过程中,锁匙移交及拿到房子后即完成所有程序。然而,房子移交后购屋者仍需要完成一些琐碎的步骤。 房屋土地税(Quit Rent)及门牌税(Assessment)的户头负责人 房屋移交后,购屋者必须到有关的土地局,更换土地税户头负责人的资料及单据的邮寄地址。在更换户头负责人的资料上,各土地局有不同的表格与程序,一般上,购屋者必须附上一份买卖合同副本以证明有关房屋转让。 而门牌税户头负责人的资料,则需要到有关的地方政府办公室更新。同样的,购屋者必须填写有关表格并附上一份买卖合同副本。 水供,电供及排污服务的户头负责人 除了土地税及门牌税,购屋者也必须更换房屋水供、电供及排污服务户头负责人的资料。与更换土地税及门牌税的户头负责人资料相同,购屋者必须到相关水务局及电讯局,填写有关表格并附上一份买卖合同副本。 在更换水供及电供户头负责人时,所拖欠的水电费必须先行付清。同时,有关单位将退还抵押金于之前的户头负责人,并向新的户头负责人收取抵押金。抵押金的数额则由有关单位依其特定标准来评估。排污服务(Indah Water) 户头负责人的资料,则可通过电话同时传真买卖合同副本至有关办公室,即可更换户头负责人资料。同样的,所拖欠的排污费必须先行付清方能更换户头负责人的资料。 以上提及,各个户头负责人资料的更新对买卖双方都非常重要。如果购屋者没有及时更新户头负责人资料,有关单据有可能无法及时寄至购屋者,因而导致购屋者延迟缴交有关费用同时必须缴付罚款。卖方则可能因户头负责人资料没有更新而被有关单位追讨新屋主所拖欠的款项。

房屋买卖&转让免印花税

在1949年印花法令下,所有房屋转让文件必须缴交印花税。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房屋转让的印花税可被豁免或折扣。 (1)房屋价格低于RM250,000-00的买卖 根据2008年印花税(免除)条例 [P.U.(A) 211/2008],购屋者可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买卖中可享有50%印花税回扣: (a) 房屋买卖合约在2007年9月8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签署; (b) 购屋者必须是本国国民; (c) 所有国民仅能享有一次印花回扣; (d) 房屋价格不超过RM250,000.00;及 (e) 有关房屋必须是民宅。 所有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以上印花税回扣的购屋者,必须在提呈买卖文件于国家税收局时,提呈一份宣誓书,宣誓有关房屋价格不超过RM250,000.00。 (2)夫妻之间的房屋转让 夫妻之间不涉回酬的房屋转让,在2007年印花税(免除)条例 [P.U.(A) 420/ 2007] 下可享有印花税豁免,即有关房屋转让不许缴付任何印花税。申请人必须提呈结婚证书予国家税收局,方能享有此项印花税豁免。 (3)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房屋转让 除了夫妻,父母与孩子之间不涉报酬的房屋转让也在2002年印花税(免除)条例 [P.U.(A) 7/2002]下享有印花税回扣,但是,有关回扣为50%,而非全数豁免。申请人必须提呈孩子的身份证予国家税收局,以证明双方的关系方能获得有关印花税回扣。 虽然夫妻及父母与孩子之间不涉报酬的房屋转让均能享有印花税回扣,但是,兄弟姐妹及公公婆婆与孙子之间不涉报酬的房屋转让并没有享有任何印花回扣。 (4)相关公司之间的房地产转让或买卖 根据1949年印花税法令第15A条文,以下相关公司之间的房地产转让或买卖,可享有印花税全数豁免: (a) 卖方(Transferor) 直间或间接(即通过其他公司)拥有买方(Transferee)超过90%股权;或 (b) 买方(Transferee) 直间或间接(即通过其他公司)拥有卖方(Transferor) 超过90%股权;或 (c) 任何第三方同时直间或间接(即通过其他公司)拥有买卖双方超过90%股权。

LRT 延长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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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格拉那再也和安邦轻快铁延长路线7月正式展开工程,预 计3年后完工,上万人将受惠! 两条延长路线的工程将同步展开。3年后,公众可轻易搭乘轻快铁前往蕉赖、安邦、蒲种、首邦市、 USJ等。 耗资40亿令吉 国家基建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拿督依德洛斯指出,耗资40亿令吉的延长路线计划的 局部工程已在 6月4日获得铁道局批准,即全长15.2公里的安邦轻快铁延长路线 和12公里的格拉那再也轻快铁延长路线。 他说,首阶段的工程包括安邦轻快铁延长路线将从大城堡站展开并延伸至第5站即金銮第3区, 全长约7.4公里。而格拉那再也轻快铁延长路线的工程, 则将从格拉那再也站至第3站(首邦市),长约9.2公里。 首阶段需时3年 工程分两阶段进行 他週四(6月24日)在新闻发佈会上指出,工程将分两个阶段进行, 首阶段的工程预料需近3年的时间完成。工程主要分三个部份进行,包括事前工程、 装备工程和系统工程。而率先在7月展开的将是事前工作。 他说,所谓的事前工作指的包括重新安置高/低压电缆、水管、煤气管、电信缆等等; 装备工作牵涉的则是轻快铁站的基本建设,包括轻快铁站、桥墩、樑子等硬体设备; 最后阶段的系统工作则主要涵盖技术性工程。 他表示,至于首阶段工程的招标工作,则将在今年杪完成并全面动工。 出席新闻发佈会的包括安邦轻快铁延长路线工程总监法兹拉和格拉那再也 轻快铁延长路线工程总监阿末鲁兹汉。 先进行已获批准路线 依德洛斯表示,安邦和格拉那再也轻快铁延长路线计划分别长17.7和17公里, 而当局目前只批准了15.2公里和12公里。 “主要是一些技术性的问题,象一些地区我们面对民众的反对, 因此必须寻求妥善的解决方 案 才能展开。” 他表示,公司仍和有关当局包括州政府和中央政府等各造,进行磋商。 因此在等待的当儿,当局决定率先进行已获批准的部份。 依德洛斯指出,国家基建公司在去年9月至12月中,分别在数个地区公开展示 轻快铁延长路线的计划,并获得民众的热烈反应。 他说,公司在收集到公众的反应和意见后,作出一些调整和考量, 并在这个月获得铁道局的局部批准。 他表示,公司所获得的局部批准路线,与所展示的资料几乎无差。 蕉赖至哥打白沙罗 路线计划进行中 另一方面,针对蕉赖至哥打白沙罗的轻快铁路线计划,依德洛斯表示, 这计划目前仍在进行中,同时表示将稍后公佈其中的详情。 不过他说,有建议将此路线再